據了解,2016年1月1日(元旦)之日起,天津市將正式啟用新經營許可證,全市范圍內的食品相關生產銷售單位將統一換發,下面來看詳細內容。
天津市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委員會印發《天津市食品經營許可管理實施辦法(試行)》和《天津市食品經營許可審查細則(試行)》,決定自2016年1月1日起在全市正式實施食品經營許可管理工作,啟用《食品經營許可證》,實現食品流通、餐飲服務、保健食品銷售“三證合一”.
本市《食品經營許可證》啟用后,原《食品流通許可證》、《餐飲服務許可證》、保健食品銷售《食品衛生許可證》停止發放。食品經營者已經取得的許可證在有效期內繼續有效,其間若需要變更許可事項、到期延續或自愿申請換證,可向經營場所所在地的區縣市場監管局設在各區縣人民政府行政許可服務中心的行政審批窗口,或市場監管所申請核發新證。食品經營者持有兩個及以上許可證的,若其中一個許可證需要變更或延續,應將已取得的許可證統一交回,換發新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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