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里脊肉”肉串用雞脯肉加工而成,還添加禁止在肉類中使用的“胭脂紅”提升“賣相”,如此問題多多,這家無證作坊生產的“里脊肉”肉串不僅賣給了夜宵攤、燒烤店,還大量流入學校食堂。昨天,柯橋區人民法院通報這起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的案件,涉案夫妻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3個月,緩刑2年,并處罰金10萬元;有期徒刑1年,緩刑1年6個月,并處罰金9萬元。
雞脯肉變身“里脊肉”
每天生產近400包
湯某和黃某是對夫妻,兩人早年從江西來柯橋打工。2007年開始,湯某聽人講“里脊肉”肉串生意很賺錢,于是在沒有取得任何生產許可證的條件下,夫妻倆偷偷地把華舍街道綢緞小區一出租房當作自己生產、銷售“里脊肉”肉串的據點。為了多賺點錢,夫妻倆使用的“里脊肉”肉串原料并非真正的里脊肉,而是在附近農貿市場購買的雞脯肉。
一開始,由于沒有競爭對手,湯某夫妻制作的“里脊肉”并沒有添加“胭脂紅”,而是添加使用了食品添加劑“紅曲粉”。通過精心的調味和腌制,兩人制作的“里脊肉”肉串收到了許多客戶的訂單,生意很不錯。由于忙不過來,夫妻倆還招了幾名員工幫忙。湯某記得,那時生意好,要生產“里脊肉”肉串近400包。
到了2011年,由于從事里脊肉加工的人越來越多,競爭異常激烈,原本以雞脯肉充當“里脊肉”的湯某生意開始下滑。于是,湯某把生產窩點搬到了齊賢鎮迎駕橋村附近,試圖開辟一片新天地。
添加了“胭脂紅”
還流入學校的食堂
盡管如此,湯某夫妻倆的生意仍無起色。這時,他從客戶那邊得知,現在市場上流行的“里脊肉”肉串比湯某銷售的色澤新鮮。被客戶這么一說,湯某特意去打探了一下。有著幾年販賣經驗的湯某一看,便知道這些色澤更新鮮的“里脊肉”肉串使用了“胭脂紅”。
將“胭脂紅”用在肉制品上,能使肉色更為鮮艷,但是一旦食用,有間接致癌的可能,在我國,“胭脂紅”在肉制品中是不允許添加的。對于這一點,湯某也十分清楚。但面對同行競爭搶生意,湯某夫妻倆在生產“里脊肉”肉串時,開始使用“胭脂紅”。很快,他的肉串銷路又開始好轉。夫妻倆生產的“里脊肉”肉串不但收到燒烤攤和小吃店的訂單,甚至還流入了一些中專和職業學院的食堂。
直至去年3月,湯某夫妻倆經營的無證作坊被有關部門查處。被查獲時,湯某、黃某銷售給紹興市某專業學校等單位食堂的“里脊肉”肉串金額高達16萬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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