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探索、創新生產環節食品安全監管工作措施,進一步強化食品生產企業質量安全主體責任意識,不斷提高企業質量安全控制水平,泰安市食藥監局近期在全市部分食品生產企業試點建立質量安全授權制度。
質量安全授權,是指生產企業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以下稱授權人)書面授權食品質量管理人員(以下稱被授權人)全面負責食品生產質量安全管理職責,對食品生產過程進行監督管理,對食品生產的符合性和質量安全的保證性進行內部審核的質量安全管理制度。生產企業應當建立健全質量安全授權管理制度,但是生產企業依法承擔的質量安全主體責任以及授權人承擔的食品質量安全責任,不因食品質量安全授權行為而減輕或者免除。
試點工作從8月初開始到年底結束,按準備、實施和總結三個階段分步實施。實施過程中,每個縣市區將選取部分具備條件的食品生產企業作為試點,組織企業建立質量授權制度,逐步完善企業內審工作機制。市局將將建立質量授權制度試點工作調度制度,并突出企業主體責任,研究制定與之相結合的監管措施,不斷提高監管工作的有效性。
2024/9/20至2024/9/22
2024/11/8至2024/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