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0月26日,“奶粉進藥店”項目在北京開始進行公共測試運行。經過5個月的運作,記者走訪發現,由于在藥店銷售的奶粉普遍存在價格高、購買量少、手續繁雜等問題,個別藥店平均月售僅四五罐。(3月26日《北京青年報》)
“奶粉當藥品管”曾經被視為“提升嬰幼兒乳粉質量、提振消費者信心”的舉措,引發熱切企盼。但“奶粉進藥店”管理模式的銷售遇冷,表明消費者對此并不買賬。一項旨在保證質量、促進消費的惠民舉措,緣何叫好不叫座?
“奶粉進藥店”的銷售不景氣,也許與人們長期形成的到超市或母嬰店購買奶粉的消費習慣不無關系。但5個月的消費實踐,暴露出的高于超市價格、小于超市購量、無贈品與積分的促銷,只有手續繁雜,如何能吸引消費者購買奶粉時棄超市而奔藥店?
至于“奶粉進藥店”之后“品質更高”和“安全更有保障”的允諾,更像是空頭支票,而這恰恰應當是“奶粉當藥品管”措施的本質所在。“奶粉當藥品管”并非只是將奶粉擺上藥店貨架,而是對嬰幼兒乳粉的生產企業,由只需通過QS認證的“食品”類管理標準,提升為必須通過GMP認證的“藥品”類管理標準,但目前藥店奶粉與超市奶粉的進貨渠道別無二致。
老百姓最為關心的是奶源安全和質量合格,至于將奶粉擺放到哪里銷售并不重要。只有讓“品質更高”、和“安全更有保障”的承諾變為監管現實,“奶粉進藥店”才會有足夠的營銷底氣和充分的改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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