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9日下午,貴州茅臺此前引發業界廣泛關注的,茅臺集團成立營銷公司一事正式發布回應公告。
根據公告內容,貴州茅臺于2019年5月7日收到上海證券交易所下達的《關于貴州茅臺酒股份有限公司媒體報道相關事項的監管工作函》,茅臺集團成立營銷公司并全資控股情況下,是否擬全盤直銷經營上市公司的茅臺酒配額,是否可能形成金額較大的關聯交易提出相關問題。對此,貴州茅臺回應,作為貴州茅臺控股股東的茅臺集團,并無全盤直銷經營貴州茅臺的茅臺酒配額的計劃。茅臺集團與貴州茅臺之間也無形成金額較大關聯交易的安排。
與此同時,針對業界關心的茅臺酒配額問題,貴州茅臺表示,控股股東茅臺集團于2019年5月成立營銷公司,并且該營銷公司會銷售部分貴州茅臺產品。茅臺集團會遵守承諾,上述交易銷售價格與其他非關聯經銷商的購貨價格相同或定價原則相同,且遵循不超過貴州茅臺2018年末凈資產金額5%的標準,不會因上述交易而與貴州茅臺形成直接或間接的競爭關系,也不會因上述交易而損害貴州茅臺和中小股東的權益。茅臺集團銷售貴州茅臺產品,將補足現有營銷體系短板,有效提升品牌影響力,增強應對市場波動、熨平經濟周期的能力,助力本公司持續、穩定、健康發展。
與此同時,針對上海證券交易所提出的,貴州茅臺未來年度內對茅臺酒各類銷售渠道投放的計劃。企業方面回應稱,經過多年發展,企業形成了以扁平化的區域經銷為主、公司直銷為輔的營銷網絡布局。為本進一步提升消費者體驗,保護茅臺品牌,有效管控終端市場,對茅臺酒營銷體制進行理順和完善,優化網絡布局,強化市場整治,重新統籌因違規被收回的茅臺酒經營權,將其投放到自營、團購等符合本公司營銷戰略布局的渠道和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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