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總經銷代理政策
(一)總經銷代理條件:
1、具有合法經營資質,無不良信用記錄。
2、具有豐富食品、營養品、保健品代理經驗。
3、有較健全的營銷組織隊伍。
4、有較暢通的市場銷售渠道。
5、有較好的經濟基礎實力。
(二)總經銷商代理規定:
1、把市場銷售渠道和市場保護相結合,打造穩固的市場銷售網絡,執行首批提貨額與市場保證金制度。
2、設定首批提貨額的意義:
①保證市場整體鋪市率及占有率,保證銷售渠道整體運營。
②享有總代理資格,保證總代理利潤。
3、設定保證金制度的意義:
①在合同期內保持市場銷售價位的穩定性。
②在合同期內無嚴重違約行為。
4、代理金額(單位:萬元)
(三)總經銷代理支持:
1、享有廠方在當地市場的獨家經銷權。
2、享有總經銷商執行價位。
3、總經銷商享有廠方專業銷售人員扶持,經營運作后續無憂。
4、總經銷商享有分客戶推薦支持,銷售通路暢通無阻。
5、總經銷商享有月度贈品獎,贈品比率為月度提貨額的5%。
二、特約經銷商代理政策
(一)特約經銷商代理條件:
1、具有合法經營資質,無不良商業信用記錄。
2、具有一定的產品代理經驗。
3、具有一定的市場銷售渠道和人員隊伍。
4、有一定的經濟基礎。
(二)特約經銷商代理規定:
1、享有當地市場某一特定銷售渠道的銷售權。
2、現款現貨,款到發貨,自收到特約經銷商貨款之日起5日內廠方將貨物發出。
3、具有產品調貨權利,所調貨品保質期需在發貨年度里,并保證產品形成二次銷售,包裝未有損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