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6日,從陜西省食藥監局了解到,從2016年2月1日起,全省將全面實施《陜西省生產監督管理辦法(試行)》。辦法規定,全省食品生產企業生產食品時不得添加藥品,禁止回收食品作為生產原料。
按照辦法,食品生產企業在生產過程中嚴禁下列行為:違反標準規定超范圍、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使用非食用原料生產食品,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劑以外的化學物質和其他可能危害人體健康的物質,用回收食品作為原料生產食品;使用未經檢疫或者檢疫不合格的肉類生產食品。使用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獸、水產動物等生產食品;在食品中摻雜、使假,以次充好,以不合格食品冒充合格食品;偽造食品產地,偽造或者冒用他人廠名、廠址、質量標志等;生產和使用明令淘汰的食品及相關產品;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禁止行為。
2024/11/8至2024/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