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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建立賣保健食品制度

來源: 食品飲料新聞資訊 | 2015-11-12 12:05:27 By 小杜 閱讀(687)

藥店賣保健食品不許亂忽悠

從10月1日開始,“史上最嚴”的新食品安全法正式實施,給存在不少問題的保健食品已嚴重的打擊。在這基礎上,近期廣西在全區藥品經營店開始行保健食品經營“紅名單”制度,讓誠信經營的店家上“紅榜”。從而加強對保健品食品的安全。

A

想上“紅榜”別忽悠

 去藥店買藥,不少人都對導購員的“熱情介紹”哭笑不得,有些店家為增加銷量,會將保健食品功效吹得天花亂墜。

 市民李女士有一次去藥店,本來是去買感冒藥的,結果導購員熱情地噓寒問暖,跟她說了很多“藥是有副作用的,少吃為妙”、“感冒是免疫力低,關鍵還是要養”之類的勸告,結果她被忽悠得沒買感冒藥,倒是買了兩百多元的保健品。

 回家仔細一看,李女士發現這些保健品實際上是各種維生素,說明書上也沒寫有導購員說的那些神奇功效,只是用于補充每日所需的維生素,心里直罵自己缺心眼,這么容易被“忽悠”.

 現在,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管局在全區的藥品經營店實行保健食品經營“紅名單”制度,建立保健食品經營領域守信誠信的“紅榜”,只有恪守誠信、依法經營、杜絕假劣的保健食品經營者才能上榜。

 想上“紅名單”可不容易,按照評定標準,必須符合多項要求。比如,所有經營的保健食品要從合法的保健食品生產者、經營者購進,且符合保健食品安全標準及相關產品標準、要求,還需要在貯藏、運輸和銷售過程中控制污染。

 除此之外,評定要求中特別提出,銷售保健食品時不得宣傳治療功效、不得夸大保健功能,不得以明示或暗示的方式誤導消費者購買保健食品替代藥品,不得銷售與已獲得批準文號的藥品名稱相同的保健食品。也是說,不能“瞎忽悠”.

B

別用“保健品”

混淆消費者

 很多消費者會混淆“保健食品”和“保健品”.根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的定義,保健食品是指聲稱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者以補充維生素、礦物質為目的的食品。它是食品的一個特殊種類,界于其他食品和藥品之間,有一定的保健作用,但是并不以預防、治療疾病為目的,不能替代藥品。

 相比之下,“保健品”的說法則相當不專業,多是企業自稱并流傳于民間的稱謂,宣傳也往往夸大其詞,以至于很多人印象里的“保健品”,保健功能實際上已經超越了允許的范圍,如各種廣告中常見的“延年益壽”、“活血通絡”等,都屬于夸大宣傳。

 因此,廣西的“紅名單”評定要求中規定,藥店應當在非藥品區設立獨立區域擺放保健食品,不得將非保健食品擺放在保健食品分區(柜)內,并在該區域顯著位置統一標示“保健食品銷售專區”,不得標示“保健品”、“非藥品”等標志。

 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管局提醒消費者,目前,限定的保健食品功能范圍僅為下列27種:增強免疫力、輔助降血脂、輔助降血糖、抗氧化、輔助改善記憶、緩解視疲勞、促進排鉛、清咽、輔助降血壓、改善睡眠、促進泌乳、緩解體力疲勞、提高缺氧耐受力、對輻射危害有輔助保護功能、減肥、改善生長發育、增加骨密度、改善營養性貧血、對化學性肝損傷的輔助保護作用、祛痤瘡、祛黃褐斑、改善皮膚水分、改善皮膚油分、調節腸道菌群、促進消化、通便、對胃粘膜損傷有輔助保護功能。

如果看到保健食品宣稱的功能超出了這些類別,消費者要多長個心眼,別被“忽悠”了。

C

藥店要建立召回制度

 想上“紅榜”的藥店除了必須保證所有經營產品從合法企業購入,無假冒、盜用套用文號產品,每批次產品有合格檢驗報告或出廠合格證明等要求之外,還需要建立不合格產品(含問題產品)召回制度,及時召回不合格產品,并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保證召回記錄完整、真實,建檔可查。

 據了解,“紅名單”按年度進行考核,每年評定一次,有效期一年。“紅名單”企業實施動態管理。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每年對列入“紅名單”的企業進行跟蹤監督,一旦發現企業失信行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將撤銷其稱號,并在轄區媒體公示:

 1.發生嚴重違法違規經營行為,受到警告以上的行政處罰,或發生負面影響較大保健食品安全事件的。

2.經檢查發現不符合“紅名單”條件,限期整改未能達到標準要求的。

3.自愿放棄“紅名單”資格的。

被取消“紅名單”資格的經營單位,自取消之日起,兩年內不納入“紅名單”評定范圍。

D

保健食品須聲稱“不能替代藥物”

新修訂的《食品安全法》已經于今年10月1日正式實施,其中對保健食品作出了進一步的規范。

 按照新規,保健食品的標簽、說明書不得涉及疾病預防、治療功能,內容應當真實,與注冊或者備案的內容相一致,載明適宜人群、不適宜人群、功效成分或者標志性成分及其含量等,并聲明“本品不能代替藥物”.保健食品的功能和成分應當與標簽、說明書相一致。

 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管局同時提醒消費者,消費者在選購產品時,一定要以標簽說明書為依據,而不要聽信銷售人員的口頭宣傳,有時候只需要仔細閱讀標簽說明書,會發現銷售人員口頭介紹的神奇功效與實際標明的保健作用不相符合或盲目夸大。

 選購保健食品時,要注意檢查包裝上是否有保健食品標志及保健食品批準文號。“天藍色草帽”圖案是批準的保健食品專用標志,凡是保健食品,其產品包裝上必須印有這個標志。標志下方為批準文號和批準部門。一個產品對應一個批準文號,消費者可以根據產品名稱或批準文號,登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網站(www.sda.gov.cn)“數據查詢”欄目查詢產品的真實情況。

吃保健食品要注意這些問題

1.含何首烏的保健食品不宜長期超量服用

 根據食品藥品監管總局發布的規定,2014年9月1日后生產的含何首烏保健食品,標簽標識中不適宜人群增加“肝功能不全者、肝病家族史者”,注意事項增加“本品含何首烏,不宜長期超量服用,避免與肝毒性藥物同時使用,注意監測肝功能”.

 根據食品藥品監管總局的藥品不良反應監測結果,保健食品中生何首烏每日用量不得超過1.5g,制何首烏每日用量不得超過3.0g.

2.維生素類保健食品避免“疊加”服用

 不少人會同時服用多種保健品,尤其是兒童,這樣可能會引起營養素“疊加”,其中有些營養素的量可能超過需要的標準,給身體帶來隱患。比如有的家長給孩子同時吃魚肝油、強化鈣劑、多種維生素片。這些保健食品中都含有維生素A、維生素D,“疊加”后可能過量,蓄積在體內,引起“中毒”.

3.慎用含雌性激素類保健食品

 市場上有不少號稱可以延緩女性衰老、推遲更年期的保健品,而且成分種類繁多,如珍珠粉、魚肝油、大豆異黃酮等。事實上,女性體內的雌性激素水平過高,會導致體內激素失衡,引發卵巢囊腫、子宮肌瘤等婦科疾病,甚至增加患乳腺癌的風險。

4.魚肝油分清“藥用型”和“保健型”

 目前市場上銷售的魚肝油產品中,分為藥用型和保健型兩大類,消費者在購買使用時,要分清兩者的區別。藥用型魚肝油為“國藥準字號”,包裝盒上有明顯的OTC(非處方藥)標示,這種類型的劑量一般偏大,用于嚴重缺乏維生素A、D的人,有相應的癥狀才需要用,而且不適宜長期服用,以免造成維生素A、D中毒。

 營養保健型魚肝油,即“健字號”魚肝油,包裝盒上有明顯的保健品“藍帽子”標示,背面有健字號批準文號,這也是普通食品及保健食品的主要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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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業分類:食品 | 核心內容: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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