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7日,浙江杭州市臨安區市場監管局高虹所執法人員在日常執法巡查中發現一家食品店宣稱某食品有疾病防治、治療功能。該店營業執照經營范圍為食品經營,食品經營許可證項目為預包裝食品和散裝食品。店內有四排木質貨框,里面裝有散裝共計56個品種,包括黑米、紅豆、綠豆、黃豆等常見初級農產品。乍一看也沒什么異常的,但走近細看讓執法人員哭笑不得。原來每個盛有商品的貨框上各放有一張粉色塑封產品說明,說明書上標有商品名稱和“主治功效”。如:綠豆,主治功效:具有清熱解毒、抗菌抑菌、降血脂、止渴消暑的作用;黃豆的“主治功效”中標有“預防癌癥”字樣;紅棗的“主治功效”中標有“降低膽固醇控制癌細胞增殖”字樣,此外亞麻籽、玉米、小麥胚芽、糙米等多類常見的普通食品均宣稱有“防癌、抗癌”功效;老百姓常見的黑芝麻竟讓還有“提高生育能力”的功效,這哪里是普通食品店,分明是個包治百病的“藥”店。
根據《食品安全法執法》第七十三條規定,執法人員立即對該食品店進行立案查處,責令立即停止違法行為,并對該店負責人進行法律宣貫。同時,該所“舉一反三”,在轄區食品經營微信群里發布預警提示,要求廣大經營戶立即開展自查整改,認真審查外包裝上及相關商品介紹說明的宣傳用語,禁止使用印有宣傳治療功效、虛假或引人誤解用語的包裝和廣告,確保廣告內容應當真實合法,切實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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