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互聯網食品藥品經營監督管理辦法》有望在2015年元旦出臺,出臺之后處方藥在網上銷售有望逐步放開,通過采訪得知,廣大民眾更希望此舉更能給藥品流通體系帶來重大變革。
我國藥品的出廠價通常不高,但是在復雜的流通渠道中,一些藥品往往出現層層加價現象,造成藥價虛高。在流通以及藥品招標采購過程中,一些藥企也與醫院結成不當的利益關系,不利于制藥業的良性競爭和健康發展。所以很多人希望網上售藥能改變這一現狀。
不過,處方藥的網上銷售肯定會受到限制。處方藥是指靠執業醫師或執業助理醫師處方才可調配、購買和使用的藥品。與非處方藥不同,其隨意使用可能給患者帶來健康風險。所以,在放開時用藥安全仍會是一個重要的考慮因素,處方藥管理的總體框架不會改變。網上銷售的準入資格應該仍會有嚴格的限制,購藥者也必須提供醫生開具的有效處方。今年5月27日公布的《互聯網食品藥品經營監督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的第八條規定:“互聯網藥品經營者應當按照藥品分類管理規定的要求,憑處方銷售處方藥;處方的標準、格式、有效期等,應當符合處方管理的有關規定。”最終出臺的文件可能在這方面改變不大。據報道,可能可銷售處方藥的品種還會受限制,會受到正面清單約束。
網上銷售必然要改變當前的醫模式,勢必要讓患者在醫院開處方、到別的地方買藥的做法普遍化,這會影響醫院的利益。所以,為了免除網上售藥的技術障礙,必須確認處方是醫院給患者提供的服務,不能是醫生掌握的秘密,要在法律上確認了電子處方和紙質處方的平等地位,推廣電子處方的使用。
近日社科院公布的一項報告稱,如果醫院運行機制、補償機制沒有變,那么老百姓得到的實惠還是會有局限。所以最關鍵、最根本的還是要改變“以藥養醫”的體制,只有在激勵機制改變之后,醫院和醫生才會真正從患者需求出發理性用藥,也只有改變了醫生隨意開“關系藥”、“高價藥”的現象,藥品流通秩序才能得到根本治理,網上購藥才能健康發展。
不過,我們不能忽視網絡技術改變醫藥業生態的巨大潛力,也不能只把醫藥電商只理解為網上售藥。其實,網絡平臺可以消解現實中的很多隔閡,未來,醫療機構的集中采購招標也可以通過網絡進行,醫院和藥企之間的交易可以更多在網上進行,充分利用第三方支付平臺等工具。藥品流通更多利用透明開放的網絡公開進行,可以大大減少“人情”、“關系”等導致的弊端,簡化程序,降低交易成本,降下藥價的“虛火”。
2024/9/20至2024/9/22
2024/11/8至2024/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