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19點37分,“愛碧麗生物科技”發表長微博,對近期關于林志穎投資設立的愛碧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與上海葡萄王企業有限公司合作產銷愛碧麗品牌產品一事作出回應聲明。生明中首先表示林志穎投資的愛碧麗公司在臺灣,手續齊全。上海愛碧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正式成立前,經過相關手續,全面授權給上海葡萄王企業有限公司,由上海葡萄王企業有限公司使用品牌、生產及銷售,程序完備,屬于正當、合法、常見的商業行為,并非三無產品。并提到愛碧麗膠原蛋白產品是一種果味飲料,并非保健品。
在稍后的20點35分,林志穎轉發微博并請大家理性看待,相信法律,配合接受調查。微博稱:“請大家都理性看待雙方的資質、詞句先后、發言過程,不要因為標題黨或者個人好惡,下情緒性判斷。我們是法制社會,有任何問題,自然相關法律部門會來查證不是嗎? 我們相信相關法律部門,也配合相關法律部門的調查,不必任何人都一一回應。也請某些媒體,別鬧,好么?制造話題過了,也是要負法律責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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