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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健康食品協會章程

來源:食品飲料企業 食品飲料行業機構 | By 東仔 2014-08-25 11:00:17 瀏覽(1269)

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中國健康食品協會(簡(jian)稱(cheng)中健食協)。英文名稱(cheng)China health food association,縮寫(xie)為CNHFA.

第二條(tiao) 本會的(de)(de)宗旨是以(yi)鄧(deng)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yao)思想為指(zhi)導,堅(jian)持“科(ke)學發展觀”,遵循(xun)社會主義市(shi)場(chang)經濟規律,促進我國健(jian)(jian)康(kang)食(shi)品產業健(jian)(jian)康(kang)發展,滿足廣大人(ren)民群(qun)眾生活(huo)水平不斷提(ti)高的(de)(de)需(xu)要(yao)。

第三條 本會在(zai)憲法(fa)(fa)和(he)法(fa)(fa)律、法(fa)(fa)規允許的范(fan)圍(wei)內(nei)開(kai)展活動(dong)。

第四條 中健(jian)食協接受業務(wu)主管單位的業務(wu)指導與監督管理。

第二章 業務范圍

第六條 中健食(shi)(shi)協的主要職(zhi)能和任(ren)務為(wei):協助食(shi)(shi)品(pin)行業職(zhi)能部門開(kai)展(zhan)統籌(chou)、規劃(hua)、協調工作,加強對食(shi)(shi)品(pin)企業的指(zhi)導和服務。

一、推動健康食(shi)(shi)品開發的(de)橫向(xiang)經濟聯合,開展(zhan)食(shi)(shi)品行業(ye)產業(ye)結(jie)(jie)構、產品結(jie)(jie)構、生產、營銷等方面的(de)調查研究工作(zuo),為健康食(shi)(shi)品事業(ye)的(de)健康穩定發展(zhan)和(he)產業(ye)的(de)加速建設提供有效的(de)綜合服務和(he)有力的(de)社會支持。

二、開展營(ying)養發展戰略(lve)研究,促進飲(yin)食(shi)結(jie)構和食(shi)物生產結(jie)構的合理化,提高人(ren)民的營(ying)養水平。

三、開展技術交流(liu)與咨詢活(huo)動,組織科技成果和新產(chan)品(pin)鑒定,積極(ji)推廣優秀科技成果與技術裝備,推動企業創新,促進食(shi)品(pin)工業的發展。表彰(zhang)、獎勵優秀項目、先進個(ge)人和先進集(ji)體。

四、制定并(bing)監督執(zhi)行(xing)(xing)(xing)行(xing)(xing)(xing)規行(xing)(xing)(xing)約(yue),維(wei)護(hu)會員(yuan)合法(fa)權(quan)益,協調會員(yuan)的關系,加強與(yu)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社團法(fa)人會員(yuan)的聯系。加強行(xing)(xing)(xing)業自律,創造和維(wei)護(hu)行(xing)(xing)(xing)業公平競爭環境。

五、收集國內外信息,分析(xi)行(xing)業動(dong)態,發布有關行(xing)業信息

六、舉(ju)辦(ban)報告會、研討會、經驗交流會及專業展覽(lan)會、展示(shi)會等,促進信息交流。舉(ju)辦(ban)各種類型(xing)的(de)培(pei)訓(xun)班,為(wei)企業培(pei)養人才,提(ti)高企業的(de)整體(ti)素質。

七、加強與(yu)(yu)國外同行(xing)業(ye)及相關組織的聯(lian)系(xi),開展國際間技(ji)術交流與(yu)(yu)合(he)作。

八、發展食品行(xing)業的公益事業,開辦經濟實體,加強協(xie)會自身建(jian)設,增強協(xie)會為行(xing)業服務的實力。

第三章 會 員

第七(qi)條 中健食(shi)協會(hui)(hui)員包括團(tuan)體會(hui)(hui)員和個人會(hui)(hui)員。

(一)團體會員:在中國從事食(shi)品及(ji)相關產業生(sheng)產、流通(tong)和(he)科教(jiao)等領域的企業、事業單位(wei)和(he)社團法人(ren),經申(shen)請批(pi)準成為團體會員;

(二)個(ge)人會員:凡從事(shi)食品(pin)相關產(chan)業的(de)專業人士,經(jing)申請批準成為個(ge)人會員。

第八條(tiao)(tiao) 申請成為中健食協(xie)的會員,須具備下(xia)列條(tiao)(tiao)件(jian):

(一)團體會員

1、承(cheng)認并(bing)遵守中健食協章程,按(an)期繳(jiao)納會費;

2、具(ju)有(you)獨立的法人(ren)資格,且在某一(yi)食品行業(ye)具(ju)有(you)較大規模和影(ying)響;

3、熱心于行業協(xie)會的各項事(shi)業,并愿意為(wei)行業發展做出(chu)貢獻。

(二)個人會員:

1、承(cheng)認并遵守(shou)中健食協(xie)章程,按(an)期(qi)繳(jiao)納會(hui)費(fei);

2、在某(mou)一食品工業領域具有重要影響或顯著貢獻;

3、關心(xin)并支持行業協會工(gong)作;

第九(jiu)條 會(hui)員(yuan)入會(hui)的(de)程序是:

(一(yi))向中健食協提交(jiao)入會申(shen)請;

(二)經理(li)事會或常務(wu)理(li)事會討論通(tong)過;

(三(san))由(you)理事會(hui)授(shou)權(quan)機(ji)構發給會(hui)員證(zheng)書。

第十(shi)條(tiao) 會(hui)員(yuan)享有下列權(quan)利:

(一)選舉權(quan)(quan)、被選舉權(quan)(quan)和(he)表決權(quan)(quan);

(二)參(can)加中健食(shi)協舉辦的各項活(huo)動;

(三)在生產、技術(shu)、管理、信息等方面,享受(shou)咨詢服務的優(you)先權(quan)或優(you)惠權(quan);

(四)對中健(jian)食協工作的建(jian)議(yi)批評權和監督權;

(五(wu))退會自由。

第(di)十一條 會員履(lv)行(xing)下(xia)列義務(wu):

(一(yi))執行中健食協的決議;

(二(er))維護(hu)中健食(shi)協的(de)合(he)法權(quan)益和聲譽(yu);

(三(san))承擔并完(wan)成中健食協(xie)交辦的工作;

(四)積(ji)極參加中(zhong)健(jian)食協組織的活動;

(五(wu))按規定繳納(na)會費(fei)。

第十二(er)條(tiao) 會(hui)員退會(hui)應以書面形式向中健食(shi)協提出,并交回(hui)會(hui)員證(zheng)。

 第十(shi)三條 會(hui)員有下列情(qing)況之一的,經理事(shi)會(hui)或常務理事(shi)會(hui)討論通過,予(yu)以除名。

(一(yi))不履行中健食協章程(cheng)規(gui)定的(de)義務的(de);

(二)有損害中健(jian)(jian)食(shi)(shi)協名(ming)譽或違(wei)背中健(jian)(jian)食(shi)(shi)協宗旨行為的;

(三)一年內無故不參加(jia)本協會(hui)組織的活動的,或拖欠會(hui)費達(da)一年,且經催促仍不繳納的。

第十四條 被(bei)剝奪政治權(quan)利者(zhe)和(he)依法取締(di)法人(ren)資格的(de)企(qi)業(ye)、事業(ye)單(dan)位(wei)和(he)社團,其會(hui)籍自動取消。

第(di)十五條 對予(yu)(yu)以除名和(he)自動取消會籍的會員,要收回其會員證,并予(yu)(yu)以通報。

第十六條 凡被除名的會員(yuan),兩年(nian)內不得(de)重新申請入會。

第四章 組織機構

第十七條 會員代表大會為中(zhong)健食協的最高權力機構。

第十八條 會員代表大會行使下列職(zhi)權(quan):

(一)修(xiu)改中健(jian)食(shi)協章程;

(二(er))選舉和罷免理事;

(三(san))審議批準理事會的工作報告;

(四)審議批準理事會的財(cai)務報告(gao);

(五)決定(ding)中健食協(xie)終止事宜;

(六)決定(ding)其他重大事(shi)宜。

第十九條(tiao) 會員代(dai)表大會須(xu)有2/3以上(shang)的(de)會員代(dai)表出席方(fang)能召開,其決議須(xu)經到(dao)會會員代(dai)表半數以上(shang)通過方(fang)能生效。

第二(er)十(shi)條 會(hui)員代(dai)表大會(hui)每五年(nian)召開一次,因特殊(shu)情況需(xu)提前(qian)或(huo)延期召開的,須(xu)經(jing)理事會(hui)研(yan)究決(jue)定,并(bing)經(jing)業務主管部門審查和登記管理機關批準。延期最長不超過(guo)一年(nian)。

 第二(er)十一條 理事會(hui)是會(hui)員代表大會(hui)的(de)執行(xing)機構(gou),在閉會(hui)期(qi)間領導中健食協(xie)的(de)日常工(gong)作,對會(hui)員代表大會(hui)負責(ze)。

第二(er)十二(er)條 理(li)事會職權是:

(一)執行會員(yuan)代表大會的決(jue)議;

(二)選舉(ju)產生和罷免會長、副會長、秘書長;

(三(san))籌備召開會員(yuan)代表大(da)會;

(四)向(xiang)會(hui)員代(dai)表大會(hui)報告工作和財務情況;

(五)決定會員的(de)吸(xi)收或除名;

(六)根據(ju)行業發(fa)展需(xu)要,決定設立辦(ban)事機(ji)構(gou)、分支機(ji)構(gou)、派出機(ji)構(gou)、實(shi)體機(ji)構(gou),并依照有關法(fa)規對其進行監督、管(guan)理;

(七)決定副秘書長的聘任;

(八)決定各辦(ban)事機(ji)(ji)構、分支機(ji)(ji)構和(he)代表(biao)機(ji)(ji)構以(yi)及(ji)實體機(ji)(ji)構主要負(fu)責人(ren)的(de)聘任;

(九(jiu))討論(lun)批準工作計劃,領導中健食協(xie)各機構開展(zhan)工作;

(十)制(zhi)定內部管(guan)理制(zhi)度(du);

(十一)決定其(qi)他重(zhong)大事項。

第二(er)十三條 理事(shi)(shi)會須(xu)有2/3以(yi)上的理事(shi)(shi)出席方(fang)能(neng)召開(kai),其決議須(xu)經到會理事(shi)(shi)2/3以(yi)上通過方(fang)能(neng)生效。

 第二十四條 理事會每年召(zhao)開一(yi)次會議,也(ye)可采取通訊形式(shi)召(zhao)開。

第二十(shi)五條 常務理(li)事會(hui)(hui)由理(li)事會(hui)(hui)選(xuan)舉(ju)產生,在理(li)事會(hui)(hui)閉(bi)會(hui)(hui)期間行使第二十(shi)二條第一、三、五、六、七、八、九(jiu)、十(shi)、十(shi)一款的職權(quan),對理(li)事會(hui)(hui)負責。

第二十六條(tiao) 常(chang)務(wu)理(li)事(shi)會(hui)須有2/3以上常(chang)務(wu)理(li)事(shi)出席方能召開,其(qi)決議須有到(dao)會(hui)常(chang)務(wu)理(li)事(shi)2/3以上通過方能生(sheng)效。

第二十七條(tiao) 常(chang)務(wu)理(li)事會半(ban)年召開一(yi)次會議(yi),也可采(cai)取通訊形式(shi)召開。

第二十八條 會長(chang)會議

中健食(shi)協會(hui)(hui)(hui)(hui)(hui)長(chang)(chang)(chang)會(hui)(hui)(hui)(hui)(hui)議由會(hui)(hui)(hui)(hui)(hui)長(chang)(chang)(chang)、常務副(fu)會(hui)(hui)(hui)(hui)(hui)長(chang)(chang)(chang)、副(fu)會(hui)(hui)(hui)(hui)(hui)長(chang)(chang)(chang)和秘(mi)書長(chang)(chang)(chang)組成(cheng)(根(gen)據工作(zuo)需要,可(ke)通知(zhi)副(fu)秘(mi)書長(chang)(chang)(chang)、中健食(shi)協分支機構、所屬(shu)機構主(zhu)要負責人列席)。會(hui)(hui)(hui)(hui)(hui)長(chang)(chang)(chang)會(hui)(hui)(hui)(hui)(hui)議由會(hui)(hui)(hui)(hui)(hui)長(chang)(chang)(chang)或(huo)由會(hui)(hui)(hui)(hui)(hui)長(chang)(chang)(chang)委托常務副(fu)會(hui)(hui)(hui)(hui)(hui)長(chang)(chang)(chang)召集并主(zhu)持。會(hui)(hui)(hui)(hui)(hui)長(chang)(chang)(chang)會(hui)(hui)(hui)(hui)(hui)議的職責是:

1、傳達貫徹黨中央、國務院和上級主管部門重要文件和指示;

2、研究涉及(ji)全(quan)行業、帶有(you)全(quan)局性的重(zhong)大(da)或(huo)突發問題;

3、聽取(qu)秘書長關于協會工作的匯報,檢查年度工作計(ji)劃的執行和(he)進展情況;

 4、在(zai)常務理(li)(li)事(shi)會閉會期間,代行理(li)(li)事(shi)會第三、五、八、九、十項職權(quan)。

5、在常(chang)務(wu)理(li)事(shi)會閉會期(qi)間,討論、議(yi)定(ding)理(li)事(shi)會第六項職(zhi)權并報理(li)事(shi)會或(huo)常(chang)務(wu)理(li)事(shi)會審議(yi)通過。

第二十九(jiu)條 中(zhong)健食協(xie)會(hui)長、副會(hui)長、秘書長必須(xu)具備下(xia)列條件:

(一(yi))堅(jian)持黨的路(lu)線、方針、政策、政治素質(zhi)好;在中健食協業務領(ling)域內(nei)有較(jiao)大影響;

(二)會長(chang)、副會長(chang)最高(gao)年齡(ling)不超(chao)過七(qi)十(shi)周歲,秘書(shu)長(chang)年齡(ling)不超(chao)過六十(shi)周歲,秘書(shu)長(chang)為專職;

(三)身體健康,能(neng)堅持(chi)正(zheng)常工作的(de);

(四)未(wei)受過剝奪政治權利的刑(xing)事處(chu)罰的。

第三十條 中(zhong)健食協的會(hui)(hui)長、副會(hui)(hui)長、秘書長超(chao)過規(gui)定(ding)年(nian)齡(ling)的,由理(li)事會(hui)(hui)討(tao)論通過,報業務主管(guan)(guan)部門審查并經(jing)社團登記管(guan)(guan)理(li)機關批(pi)準同意后,方(fang)可任職。

第(di)三十一條 中健食(shi)協會長、副會長、秘(mi)書長、每屆任(ren)期五年,任(ren)期最長不得超過兩屆。因特殊情況需延長任(ren)期的,須經會員代(dai)表大會2/3以上會員代(dai)表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guan)部(bu)門審查并經社(she)團登記管(guan)理機(ji)關批準同意后,方可任(ren)職。

第三(san)十二條 中健食協根據(ju)工作需要設立常務副會長,由理事會選(xuan)舉產(chan)生(sheng)。

第三十三條(tiao) 中健(jian)(jian)食(shi)協常務副會長(chang)為(wei)中健(jian)(jian)食(shi)協法定(ding)代表(biao)人,不兼任其他(ta)團體的(de)法定(ding)代表(biao)人。 

第三十(shi)四條 中(zhong)健食協(xie)會(hui)長全(quan)面領導本(ben)會(hui)工作,常務副(fu)會(hui)長協(xie)助會(hui)長負責(ze)本(ben)會(hui)工作,常務副(fu)會(hui)長受會(hui)長委托可行使(shi)會(hui)長職權。中(zhong)健食協(xie)會(hui)長行使(shi)下(xia)列職權:

1、召集(ji)和主(zhu)持(chi)會(hui)(hui)員(yuan)代(dai)表大會(hui)(hui)、理事(shi)會(hui)(hui)、常(chang)務(wu)理事(shi)會(hui)(hui);

2、檢(jian)查會(hui)員代表大會(hui)、理事會(hui)、常務理事會(hui)決議(yi)落實情況;

3、代表中(zhong)健食協簽署(shu)有(you)關重要文(wen)件。

第三(san)十(shi)五條 中(zhong)健食協(xie)秘書(shu)長在會長、常(chang)務副會長領導下負(fu)責(ze)本會的日常(chang)事務工作,秘書(shu)長行(xing)使下列職權:

(一)貫徹落實理事會(hui)(hui)、會(hui)(hui)長辦(ban)公會(hui)(hui)議確定的工作事項,主(zhu)持辦(ban)事機(ji)構開展(zhan)日常事務工作,組織實施年(nian)度工作計(ji)劃;

(二)協調各(ge)分支機構、派出機構、實體機構開展(zhan)工作;

(三)決定辦事機構、分支機構、派出機構、實(shi)體機構工作人員的聘用;

(四)提名(ming)副秘書(shu)長人選,交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討論決(jue)定;

(五)領導、協調副秘(mi)書長(chang)按各(ge)自的分工(gong)開(kai)展日常(chang)工(gong)作;

(六(liu))提名中(zhong)健食(shi)協內部(bu)辦事(shi)機構、分支機構及派(pai)出機構主要負責人人選(xuan),經會(hui)務辦公會(hui)同(tong)意后聘(pin)用;

(七)處理其他日常事務。

第(di)三十六條 中健食協(xie)(xie)聘請(qing)長期(qi)關心食品產業的領(ling)導同(tong)志為中健食協(xie)(xie)名譽會長。

 第三十七條(tiao) 中健食協聘請知名專家、學者和(he)對食品產業有豐富經驗的領(ling)導同(tong)志,作為中健食協的顧問、專家。

第五章 資產管理、使用原則

第三十(shi)八條中健食(shi)協經費來源:

(一)會費(fei);

(二(er))捐(juan)贈;

(三)資助(zhu);

(四)在核準的業務(wu)范圍內(nei)開展(zhan)活動或服(fu)務(wu)的收(shou)入;

(五)利息;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san)十(shi)九(jiu)條 中健食(shi)協經費(fei)必(bi)須用(yong)于本章程規(gui)定的業(ye)務范圍和事業(ye)的發展(zhan)。

第四(si)十條 中健(jian)食協建立(li)嚴格的財(cai)務管理制度,保證(zheng)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

第四十一條 中健食協(xie)應配備具有專(zhuan)業資格的會計人員(yuan)。出納不得兼任會計。會計人員(yuan)必須進(jin)行(xing)會計核算,實行(xing)會計監督。會計人員(yuan)調動工作或(huo)離職時,必須與接管(guan)人員(yuan)辦(ban)清交接手(shou)續(xu)。

第四十二(er)條 中健(jian)食(shi)協的(de)資產管理執行(xing)國家有關財務管理制(zhi)度,并(bing)接受會員(yuan)代表大會及財務、稅務等(deng)部門(men)的(de)監督。

第(di)四十三(san)條 中健食(shi)協換屆或更換法定代表人前(qian)必須接(jie)受(shou)審(shen)計(ji)組織(zhi)的財務審(shen)計(ji)。

第四(si)十四(si)條 中健食協的(de)資(zi)產(chan)是公有資(zi)產(chan),任(ren)何單位、個人不得(de)侵占、私分(fen)和(he)挪用。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四十五條 對中健(jian)食協章程的修改(gai),須有十名以上(shang)會(hui)員聯名提議(yi)、經理事會(hui)研究同意后報會(hui)員代表大會(hui)審議(yi)。

第(di)四十六條 中(zhong)健食(shi)協修改的(de)章程,須在會員代表大(da)會通過后(hou)十五日內,報(bao)(bao)請(qing)業(ye)務主管部門審查同意,報(bao)(bao)社(she)團(tuan)登(deng)記管理機關核(he)準后(hou)生(sheng)效。

第七章 終止程序及終止后的財產處理

第(di)四十七(qi)條 中健食協完成(cheng)宗旨或自行解(jie)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yao)注銷的,由理事會提出終止動議。

第四十八條 中健(jian)食協終止動議須經會員代表大(da)會通過,并報業務主(zhu)管部(bu)門(men)審(shen)查(cha)同意。

第四十九(jiu)條 中健食(shi)協(xie)終(zhong)止前,須在業務(wu)主管(guan)部門及有關機關指導下成(cheng)立(li)清(qing)算(suan)組織,清(qing)理債權債務(wu),處理善(shan)后(hou)事宜。清(qing)算(suan)期間(jian),不(bu)開展清(qing)算(suan)以外的活動。

第五(wu)十條 中健食協經社團登(deng)記管理機關辦理注銷登(deng)記手續(xu)后即(ji)為終(zhong)止。

 第(di)五十(shi)一條(tiao) 中健食協(xie)終止后的(de)剩(sheng)余(yu)財產,在業(ye)務主管(guan)部(bu)門(men)和登記管(guan)理機關(guan)監督下(xia),按照有關(guan)規(gui)定,用于發展與(yu)中健食協(xie)宗旨相(xiang)關(guan)的(de)事業(ye)。

第八章 附 則

 第五十二(er)條(tiao) 本章程經2010年(nian) 1月(yue) 1日(ri)第六(liu)次會員代表大會討論通過(guo)。

第五十三(san)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quan)屬中健食協理事會。

第五(wu)十四(si)條 本(ben)章程自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準(zhun)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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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所屬:泉州市食品行業協會 | 核心內容:協會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