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農業廳轉發農業部《關于發展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農產品的意見》,并提出貫徹落實文件精神的四條要求。
(一)各地應充分認識新時期發展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和有機食品的重要意義,把發展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和有機食品作為當前農業部門工作的重點來抓。要建立健全市、縣(區)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和有機食品工作機構,充實工作人員,改善工作條件,確保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和有機食品年度工作目標的完成。
(二)各地應結合本地區實際,采取有力措施,將發展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和有機食品“十一五”發展規劃納入本地區的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十一五”規劃當中去,積極爭取當地政府及計劃、財政等有關部門的支持,為加快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和有機食品的發展創造良好環境。
(三)各地應合理整合內部資源,努力形成工作合力。對新建和在建的農業綜合開發、技術推廣、基地建設、示范園創建等各類農產品生產性投資項目,要以標準化生產與發展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和有機食品為項目實施的重要目標和驗收的基本條件,為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和有機食品發展提供有力的保障。
(四)各地應繼續加強對已獲得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和有機食品認證的產品的監管力度,突出抓好認定產地的投入品使用和獲證產品規范用標的監督管理,提高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和有機食品公信力。
中綠集團總部設在廈門,集團的主體中國綠色食品(控股)有限公司于2004年1月在香港主板上市。中綠集團是一家集綠色農產品種植、保鮮、深加工及綠色食品研發、銷售為一體,經國家農業部認定的“農業產業化國家級重點龍頭企業”和“全國食品工業優秀龍頭食品企業”。 查看本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