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廣大消費者、經銷客戶及社會各界朋友:
近日,北京市工商局在對朝陽區朝來萬通農貿綜合批發市場食品抽檢中,發現一批由“江西省福清實業有限責任公司”監制的不合格花生冒稱“香飄飄”,極大(da)的損害香飄(piao)飄(piao)食品有限公司的聲譽和形象。我司鄭重聲明如下:
一(yi)、我司目前并未生產(chan)任何(he)花(hua)生類產(chan)品以(yi)“香(xiang)飄飄”品牌名進行流通銷售。“江西省福(fu)清(qing)實業有限公司”與我司沒有任何(he)關(guan)系,亦(yi)無授權或委托該公司生產(chan)或銷售任何(he)產(chan)品。
二、香飄飄食品有限公司(si)的商(shang)(shang)標(biao)(biao)“香飄飄”已(yi)于2012年4月被中(zhong)(zhong)國國家工商(shang)(shang)行政(zheng)管理局(ju)商(shang)(shang)標(biao)(biao)局(ju)認定為“中(zhong)(zhong)國馳名商(shang)(shang)標(biao)(biao)”.我國法律(lv)對馳名商(shang)(shang)標(biao)(biao)予以(yi)特(te)殊法律(lv)保護(hu)。我司(si)已(yi)經跟當(dang)地工商(shang)(shang)部門發起溝通,由當(dang)地執法監督部門對假冒產品盡速(su)、徹底予以(yi)查處。
因此(ci),消(xiao)費(fei)者(zhe)或客戶在(zai)購買時應慎重考慮,以免自(zi)身利(li)益受到侵(qin)害!
特(te)此聲(sheng)明!敬請廣大消費者、經銷客戶(hu)及社會各(ge)界(jie)留(liu)意(yi)!
香(xiang)飄飄食品有(you)限公司
2013年06月05日
寧波香飄飄食品有限公司誕生于東海之濱——浙江省寧波市。這里美麗富饒,人杰地靈,品牌迭出。香飄飄公司董事長茅建立先生自1993年以來,就是在這塊土地上創辦著自己的企業,并以極強的韌性一直在食品領域內莘莘耕耘。 查看本品牌>>